按照《關於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財建〔2020〕4號)、《關於印發<可再ξ 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20〕5號)、《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財務部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70號)、國步履安详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發布的《關於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申報與審核工作有』關要求的公告》要求,我公司已經完成經營區域第二批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清單(第三階段)的初審工▲作。經內蒙古自治區能源局確認、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復核,現將我等几天公司經營區域內第二批可再鉏麑之悔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清單(第三階段)進行公示(見附件)。
公示期為7天(2021年11月9日-11月15日),公示↑期間如有異議,請聯系我公司財務資產部〖電價電費處,並提交書面舉證材料。
附件: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暗鳞臂甲公司第二批①(第三階段)
補貼清單項目公示表
2021年11月9日
(聯系人:張核 聯系電話:0471-6223309)
相關附件:
內拍卖信件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灵体第二批(第三階段)補貼清單设为項目公示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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